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职能职位
第二部分 部门职能职责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七部分 名次解释
1. 基本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
3. 项目支出
4. “三公”经费
第八部分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有综合办公室、宣传文艺组、理论教育组、新闻组、文明办、新闻出版版权与电影管理办等6个内设科室和网信办、新闻中心等2个二级机构。
(二)本部门人员编制数16人,实际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员4名。
二、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 制定全区宣传文化工作的计划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划、指导、部署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并对全区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公民道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组织区委中心组学习;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理论宣讲、形势政策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全区新闻宣传计划, 把握宣传口径及舆论导向,对网络舆情实施监控和引导;负责沟通联系中央、省、市以及境外媒体,协调和策划全区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工作。
(五)负责全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各单位新闻发言人、通讯员培训,指导各单位对自身公共形象进行管理。
(六)负责指导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和文艺作品创作工作,全面加强文艺队伍建设。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部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部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宣传部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9.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24.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9.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万元,项目支出114.3万元,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4.88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3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7.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6万元,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4.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开展主题宣传、理论宣讲、文明创建、网宣网管、意识形态等工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7.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210平方米、实有公车0台、主要办公设备13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22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万元、项目支出114.3万元(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作者:彭君
编辑:redcloud